


事项名称 |
市本级政府定价成本监审 |
事项类型 |
其它 |
法定依据 |
1.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12月29日通过)第二十二条。 2.实施机构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42号令)第四条。 3.办理条件依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黑价成〔2016〕170号)。 4.办理程序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42号令)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黑龙江省政府定价成本监审文书格式(试行)》(2010年7月1日起执行)全文。 |
实施机构 |
365bet滚球投注成本调查监审局 |
联办机构 |
无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依据监审项目繁琐程度而定 |
日常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条件 |
列入《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黑龙江省价格听证目录》以及未列入《听证目录》但需要实行听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自动列入《监审目录》;暂未列入《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成本监审。 |
办理方式 |
部门办理 |
申请材料 |
无 |
办理地址 |
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调查监审局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办理程序 |
向经营者送达《成本监审通知书》--经营者报送财务资料--审核资料并实施实地成本监审--集体审议,形成初步监审结论--向经营者出具《成本监审意见告知书》--经营者反馈意见--出具成本监审报告。详见流程图 |
通办范围 |
无 |
服务电话 |
84664670 |
投诉电话 |
84664159 |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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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