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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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地区经济发展,推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 组织)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全市土地利用规划;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衔接平衡地震、土地、测绘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导地区经济协作;负责审核环境综合整治、环保基础设施项目;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承担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和审查;承担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侯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处长:唐建国 联系电话:86772667、8466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