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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发表时间:2016-10-22     浏览次数:次     来源:办公室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四)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国家、省及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市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街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市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六)组织拟订振兴老工业基地、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七)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市级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市级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八)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相关工作。

(十)起草涉及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十一)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制定全市中长期煤炭、电力、新能源等能源规划,负责能源规划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其它行业规划的衔接平衡;按规定权限,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产业管理;负责能源行业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重大示范工程;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保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十三)承担市大项目工作和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现代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市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龙江丝路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价格、收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十五)负责全市价格的监测、预测工作。

(十六)承担全市价格调控相应工作;承担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监审职责;负责权限内价格、收费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监督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区、县(市)人民政府及本地区内企业、事业单位的价格、收费工作;协调处理本市与邻市之间,市级业务部门之间,区、县(市)与部门之间的价格争议。

(十七)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纳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管理的单位共7个,即: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哈尔滨市大项目对外协作服务办公室、哈尔滨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公室、哈尔滨市经济研究所、哈尔滨市节能中心、哈尔滨市清洁汽车管理办公室、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价格认证中心。

三、年度决算单位人员构成

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共计518人,其中: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共432人(在职人员239人、离休人员16人、退休人员177人)。哈尔滨市大项目对外协作服务办公室、哈尔滨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公室、哈尔滨市经济研究所、哈尔滨市节能中心、哈尔滨市清洁汽车管理办公室、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价格认证中心等6个下属单位共86人(在职人员53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31人)。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一)2015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决算为961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614.6万元,其他收入0.7万元。 

(二)2015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安排的支出共790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16.2万元,教育支出9.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6.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8.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5.2万元,其他支出22.1万元。

(三)2015年部门决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

1.2015年部门决算收入、支出较2014年有所增加。主要是原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并入我委,其承担的任务、职能及人员增加。

2.2015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较201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有所增加。主要是2015年我委新承担了全市“十三五”规划、产业项目推进、高技术产业类等多项重点、专项工作,同时有新增人员及职务变动情况。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部门决算因公出国(境)共3个团组共4人次,共支付13.3万元,较2015年部门预算和2014年均有所减少,主要是上级部门安排的出国任务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我委机关未购置公务用车,下属单位因未车改共6台车。公务用车运行费共支付290.3万元(含委机关287人车改补贴),较2015年部门预算和2014年均有所减少,主要是局级人员车补标准调整期间,车补暂停发放。

3.公务接待费

2015年部门公务接待费共接待69个批次、854人次,共支付11.8万元,较2015年部门预算和2014年均有所减少,主要是调研考察任务减少及节省开支。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15.9万元,比2014年有所减少,主要是压缩开支。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16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委机关无公务用车,下属单位因未车改,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3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本级横向财政拨款”和“非本级财政拨款”,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四)医疗卫生: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六)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七)科学技术:反映各级政府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八)节能环保: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九)其他支出:财政部门或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专用科目。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十)“三公”经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反映单位机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即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支出。

 

附件:365bet滚球投注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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