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哈发[2017]6号)和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市发改委2018年度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
3、完善经济调节,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4、优化公共服务。制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按照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我委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方案。
2、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做好规范性文件解读等工作。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2、聘请法律顾问参与依法行政工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
七、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1、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
2、举办领导干部、公务员年度法治专题培训。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
1、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
2、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
3、加强法制机构建设。
2018年5月25日